Friendly Reminder:UM Bicycle Rental Service Arrangement for the First Semester of Academic Year 2019/2020 and Safety Tips for Bicycle Riding and Parking on Campus
提提您:2019/2020學年第一學期單車租賃服務安排和校園安全使用及停泊單車小貼士
Ref. No : CCHU-BF35TXPosted by :CherryChu/UMAC
Department :CMDO-STSPosted Date : 15/08/2019
Category :
Bulle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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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及同事們:

  2019/2020學年第一學期學生單車租賃服務現已開始接受申請詳細資料如下:

一. 學生租賃大學單車服務 (僅對學生開放)

  2019/2020 學年第一學期學生單車租賃服務現已開始接受申請,單車租賃服務將分兩階段進行並以隨機抽籤方式抽出租賃者,詳細資料如下:

 第一階段(約50部單車):
  提交申請表日期由即日起至9月1日(星期日)晚凌晨零時止;
  翌日(9月2日,星期一)進行抽籤並以電郵方式通知獲選者;
  未獲選的申請表將自動轉到第二階段的申請,同學無須再次填寫申請表。
    • 申請方法:
    1) 請點擊登入電子表格系統輸入學生證編號及密碼登入;
    2) 尋找“2019/2020學年第一學期租賃大學單車申請表 Student Renting UM Bicycle Application Form for the First Semester of Academic Year 2019/2020”,然後按+New item
    3) 填寫表格後, 按 Yes遞交表格。

    註:每位同學只可於網上填寫一次申請表。
      第二階段(約50部單車):
  第二階段的單車租賃申請將於同學的增修/退修科目工作完成後的一個星期內舉行,具體登記時間請以最新公告為準。      
  • 租賃類型及費用:
    租期
    租金 (MOP)
    一周
    20
    一個月
    80
    *一個學期
    200
*租賃期為一個學期的單車使用者,必須在休課開始前將單車歸還保安及交通事務處。

所有費用必須透過電子錢包支付。學生可於行政樓(N6)地面層註冊處前、研究生宿舍南三座地下G002室或中央教學樓東六座地面層111i室的電子錢包增值機為澳大校園卡增值;

另外,是次所有租賃的單車不附帶單車鎖,請各位租賃者自備。 單車如有損壞或遺失,租賃者須作賠償。


二. 單車登記制度

學生、職員及部門自行購買的單車須向保安及交通事務處進行登記,以便對在校園內使用及停泊的單車有更好的識別及管理,亦可作為單車擁有者的證明。申請者須向保安及交通事務處提交申請表並附上單車的彩色圖片;成功申請後保安及交通事務處會發出有效的單車證,該證須固定於單車上以作識別。

  申請方法:

    1. 申請表格可到以下網站 (https://sts.cmdo.um.edu.mo/request-forms/) 自行下載或到保安中心(E7-G003c)索取;
    2. 將填妥的申請表電郵至sts.bicycle@um.edu.mo;
    3. 接獲通知後,請帶同學生證或職員證及單車親臨保安中心領取單車證。
三. 單車回收及循環再用計劃


保安及交通事務處作為一個方便單車循環再用的平台,已推出自願回收單車計劃。車主可於辦公時間到保安中心(E7-G003c)登記自願放棄單車。同時,有需要使用棄置單車的同學及教職員可致電8822 4126查詢或預約選取時間。

四. 單車修理單車輪胎自助充氣服務及單車停泊處

1. 由學生自行經營的商店“濠運幫”於學生活動中心(E31-G026)提供單車維修服務,維修費用需自理,營業時間為:

      -星期一至星期五(14:0020:00)
      -星期六日、公眾假期及大學休假期間休息

2. 學校在位於N6-G021, E7-G003, E11-G001, E21-G020, E31-G003, W22-G003和S8-G002 的保安控制室提供24小時單車輪胎自助充氣設備。單車輪胎自助充氣服務地點圖.jpg單車輪胎自助充氣站.jpg

3. 現時全校共有70個單車停泊處合共6,226個單車泊車位可供使用 (單車停泊處請參照附件)。單車停泊處.jpg

五. 單車使用及停泊規條

保安及交通事務處提提各位在校內駕駛單車、滾軸鞋或自動滑行裝置須遵守《道路交通法》《澳門大學單車使用及停泊規條》及注意以下事項。

      • 駕駛時請注意安全
      1. 請以行人安全為先;
      2. 有足夠的保護裝備,建議駕駛單車時佩戴頭盔;
      3. 於人多擠迫的地方,請勿駕駛單車,改以推車前行;
      4. 在設有單車徑的路段必須使用單車徑,並應遵守靠左行駛及讓其他單車使用者從右方超車,按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指示的方向騎單車;
      5. 切勿在馬路上逆駛,並使用斑馬線推單車過馬路;
      6. 必須遵守所有交通及道路標誌指示;
      7. 禁止單車進入建築物內;
      8. 晚上駕駛單車時須開啟單車頭燈及尾燈;
      9. 根據澳門《道路交通法》,單車駕駛者不可載客;
      10. 校園內不建議使用車鈴;
      11. 禁止單車進入行車隧道及不能於行人隧道及行人路騎單車,違反者可被檢控。
      • 停泊單車時須注意以下事項
      1. 停泊單車時,須注意不能阻擋行人通道及造成行人通行不便;
      2. 切勿留下個人物品於單車上及離開前應將單車上鎖,以防失竊;
      3. 請將單車泊在有單車泊車標示的停泊區內。單車泊車標示.JPG
    詳情請參閱以下單車使用及停泊規條:CMDO_STS_10_201410_300_r00 Rules of Bicycle Riding and Parking.pdf
       


      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8822 8439與本處聯絡。
   敬希垂注!   
                               
保安及交通事務處謹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