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第十四屆澳門大學研究生會領導機關選舉報名
根據《澳門大學研究生會章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規定,會員大會主席、理事長和監事長應由會員公開投票選舉產生。 根據上述規定, 選舉委員會現接受第十四屆澳門大學研究生會領導機關候選组别報名,並制定以下指引:
一、 根據澳門大學研究生會章程中關於選舉之規定以及選舉委員會之要求,報名為候選組別成員必須具備下述資格︰
〈一〉、本會會員;
〈二〉、具有被選舉權;
〈三〉、擁護《澳門大學研究生會章程》;
〈四〉、參選閣所有成員必須全程參與澳門大學研究生會濠鏡研究生論壇之籌委會工作。
二、 候選組別須同時遞交候選組別成員學生證副本、政綱、宣傳計劃、競選財政預算及宣傳物料樣本(所有文件尺寸均為A4)各一份。
三、 候選組別將已填妥資料的報名表(報名表請於公告之附件中下載),連同第二點所指的資料,放入一個公文袋,於4月8日14:00-17:00遞交到澳門大學研究生會辦公室,逾時恕不受理。封面註明︰「第十四屆澳門大學研究生會領導機關選舉—會員大會及理事會選舉報名」或「第十四屆澳門大學研究生會領導機關選舉—監事會選舉報名」。未在規定期間內報名的參選閣則視為放棄參選資格。
四、 候選組別遞交報名表時,必須將報名表、政綱、宣傳計劃、競選財政預算及宣傳物料樣本的電子檔電郵至umpa@um.edu.mo ,否則視為資料不全,放棄選舉資格。
五、 「可接納的候選組別」經選委會的批准後,可以對其宣傳計劃或宣傳物料樣本作出修訂或增加,但須告知選舉委員會備案。
六、 選舉日程如下:
暫定選舉日程 | 項目安排 |
4月3日-4月8日 | 接受參選組別報名 |
4月5日(14:30-16:00)
(研會辦公室S3-G017 ) | 報名信息公開答問會 |
4月9日 | 公佈可接納的參選組別名單 |
4月12日前 | 對可接納的參選組別提出異議 |
4月13日-4月22日 | 競選活動期 |
4月17日(15:00-16:30)
(E4-G053)F | 第十三屆研究生會述職及
參選組別政綱答問大會 |
4月23日-4月24日 | 冷靜期 |
4月25日-4月26日 | 投票期 |
4月26日晚 | 核算選票 |
4月26日 | 公佈當選組別 |
4月30日前 | 對選舉結果提出異議 |
特此通告。
澳門大學研究生會選舉委員會
主 席
曾未玲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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