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同學及同事們:
2018/2019 學年第二學期學生單車租賃服務現已開始接受申請,詳細資料如下:
一. 學生租賃大學單車服務 (僅對學生開放)
2018/2019 學年第二學期學生單車租賃服務現已開始接受申請,單車租賃服務將分兩階段進行並以隨機抽籤方式抽出租賃者,詳細資料如下:
第一階段(約50部單車):
提交申請表日期由即日起至1月16日(星期三)晚凌晨零時止;
翌日(1月17日,星期四)進行抽籤並於本處網頁公佈結果及以電郵方式通知獲選者;
未獲選的申請表將自動轉到第二階段的申請,同學無須再次填寫申請表。
1) 請點擊“登入電子表格系統”輸入學生證編號及密碼登入;
2) 尋找“2018/2019學年第二學期租賃大學單車申請表 Student Renting UM Bicycle Application Form for the Second Semester of Academic Year 2018/2019 ”,然後按“+New item”;
3) 填寫表格後, 按 “Yes”遞交表格。
註:每位同學只可於網上填寫一次申請表。
第二階段的單車租賃申請將於同學的增修/退修科目工作完成後的一個星期內舉行,具體登記時間請以最新公告為準。
- 租賃類型及費用:
租期 | 租金 (MOP) |
一周 | 20 |
一個月 | 80 |
*一個學期 | 200 |
*租賃期為一個學期的單車使用者,必須在休課開始前將單車歸還保安及交通事務處。
所有費用必須透過電子錢包支付。學生可於行政樓(N6)地面層註冊處前、研究生宿舍南三座地下G002室或中央教學樓東六座地面層111i室的電子錢包增值機為澳大校園卡增值;
另外,是次所有租賃的單車不附帶單車鎖,請各位租賃者自備。 單車如有損壞或遺失,租賃者須作賠償。
二. 單車登記制度
學生、職員及部門自行購買的單車須向保安及交通事務處進行登記,以便對在校園內使用及停泊的單車有更好的識別及管理,亦可作為單車擁有者的證明。申請者須向保安及交通事務處提交申請表並附上單車的彩色圖片;成功申請後保安及交通事務處會發出有效的單車證,該證須固定於單車上以作識別。
申請方法:
三. 單車回收及循環再用計劃
保安及交通事務處作為一個方便單車循環再用的平台,已推出自願回收單車計劃。車主可於辦公時間到保安中心(E7-G003c)登記自願放棄單車。同時,有需要使用棄置單車的同學及教職員可致電8822 4126查詢或預約選取時間。
四. 單車修理、單車輪胎自助充氣服務及單車停泊處
1. 由學生自行經營的商店“濠運幫”於學生活動中心(E31-G026)提供單車維修服務,維修費用需自理,營業時間為:
-星期一至星期五(14:00 至 20:00)
-星期六日、公眾假期及大學休假期間休息
2. 學校在位於N6-G021, E7-G003, E11-G001, E21-G020, E31-G003, W22-G003和S9-G001 的保安控制室提供24小時單車輪胎自助充氣設備。單車輪胎自助充氣服務地點圖.jpg單車輪胎自助充氣站.JPG
3. 現時全校共有70個單車停泊處合共6,226個單車泊車位可供使用 (單車停泊處請參照附件)。單車停泊處.jpg
五. 單車使用及停泊規條
保安及交通事務處提提各位在校內駕駛單車、滾軸鞋或自動滑行裝置須遵守《道路交通法》、《澳門大學單車使用及停泊規條》及注意以下事項。
- 請以行人安全為先;
- 有足夠的保護裝備,建議駕駛單車時佩戴頭盔;
- 於人多擠迫的地方,請勿駕駛單車,改以推車前行;
- 在設有單車徑的路段必須使用單車徑,並應遵守靠左行駛及讓其他單車使用者從右方超車,按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指示的方向騎單車;
- 切勿在馬路上逆駛,並使用斑馬線推單車過馬路;
- 必須遵守所有交通及道路標誌指示;
- 禁止單車進入建築物內;
- 晚上駕駛單車時須開啟單車頭燈及尾燈;
- 根據澳門《道路交通法》,單車駕駛者不可載客;
- 校園內不建議使用車鈴;
- 禁止單車進入行車隧道及不能於行人隧道及行人路騎單車,違反者可被檢控。
- 停泊單車時,須注意不能阻擋行人通道及造成行人通行不便;
- 切勿留下個人物品於單車上及離開前應將單車上鎖,以防失竊;
- 請將單車泊在有單車泊車標示的停泊區內。單車泊車標示.JPG
詳情請參閱以下單車使用及停泊規條:
2014_09_23 Rules of Bicycle Riding and Parking rev 1.pdf
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8822 8439與本處聯絡。
敬希垂注!
保安及交通事務處謹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