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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橋學習體驗之旅 |
一、活動目的: | 讓學生提升領袖技能,了解文化保育及商業發展,啟發學生多角度學習及思考,拓闊國際視野,提升綜合能力。 |
二、活動對象: | 持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2018/2019學年於本澳或本澳以外地區高校修讀全日制高等專科或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四年或以上學制學士學位課程應屆畢業生除外)
註:活動參加對象在報名及活動期間均須為在讀學生。 |
三、 活動日期: | 2019年8月3日至8月18日,合共16天。 |
四、活動地點: | 英國劍橋 |
五、名 額: | 20名 |
六、報名日期: | 即日起至3月20日 |
七、報名方式: | 方式一:
於本網頁進行網上報名,並同時上載以下文件:
1. 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需包括正反兩面)
2. 有效的學生證副本(需包括正反兩面)
3. 2018/2019學年及大專歷年的成績表副本(需顯示學生姓名、修讀專業、學科及成績,如為大一學生,則提供高三至今的成績表副本)
4. 須提交一篇不少於400字,闡述個人對有關活動的期望,及在參與交流後擬將所見所聞或心得感想化為成果產出的計劃書。
(如同時報名參加澳門優秀高校學生歐盟及教科文組織交流訪問團及劍橋學習體驗之旅之學生,只需提交一篇計劃書)
5. 推薦信(倘有)
(每個上載之檔案必須不大於1,024Kbytes)
方式二:
前往大學生中心 或高教局接待處索取或下載報名表,填寫個人資料,連同所需文件,交到上述任一地點。 |
八、甄選方式: |
1. 履歷分析(綜合表現優異者進入面試階段)
2. 面試(面試語言以英文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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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面試日期: | 2019年4月11日至17日
(所有面試學生將透過網上免費視像軟件進行面試。) |
十、錄取: | 2019年4月30日或以前,於本網頁上公佈,獲錄取者將另獲電郵通知。 |
十一、補充文件日期: | 獲選學生須最遲於5月7日或之前,以電郵形式或前往大學生中心(註1)遞交以下資料:
1. 於參訪日期起計具最少六個月有效期的護照個人資料頁副本;
2. 聲明書。
備註:可委託他人遞交上述資料,但須填寫委託書。 |
十二、活動安排: | 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詳細安排如下:
第一階段
1. 行前籌備工作:將學生分成二至三個小組,各組自行安排小組會議,針對行程中課餘的時段欲參觀的機構或景點進行資料搜集並編製行程建議,定期向本局匯報工作進度。
2. 行前會議(7月31日):各小組匯報搜集到的資料及行程建議,落實最終的行程安排及進行分工,會上並將介紹行程中各項注意事項。
第二階段
前往英國
日期 | 行程 |
8月3日 | 前往香港,再飛往英國倫敦。 |
8月4日 | 抵達英國倫敦,前往劍橋。 |
8月5至8月16日 | 專題課程、語言課程及系列講座 |
8月17日 | 從英國啟程飛往香港 |
8月18日 | 返抵澳門 |
第三階段
提交活動成果作品及出席總結會議(8月31日) |
十三、 費 用: |
1. 每名參加學生須負擔MOP3,000.00活動費用,有關繳費手續將於參加名單公佈後以電郵通知。
2. 以下費用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 有效期為三個月的倫敦來回機票一張,參加學生可按實際情況,自行向航空公司要求延後回澳日期,以及負擔可能衍生之費用;
- 配合往返倫敦航班時間的往返香港國際機場來回船票一套,船票航期一經落實不得更改,如要更改,所需費用由參加學生自行負責;
- 部份活動費用;
- 活動期間的行程保險;延後回澳者,需自行為相關延長之期間另購行程保險,所需費用由參加學生自行負責,而相關延長期間內的人身安全及一切意外事故之責任,由參加學生自行承擔。若學生認為保險不足,應自行購買合適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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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義 務: |
1. 學生必須確保能夠出席第十二點所述的三個階段活動及其相關安排,缺席者將自動取消參加資格,或不獲發證書;
2. 未能出席總結會議者,須事前透過電郵通知本局,本局將視乎學生請假原因決定是否頒發證書;
3. 參加學生須於8月31日或以前提交活動成果分享作品,形式不限。
4. 參加學生須於8月30日或以前向本局提交一份不少於1,000字中文或英文的心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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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備 註: |
1. 報名前須確保參加有關活動不影響其正規課業安排。
2. 若學生在確認參加後退出,已繳交的MOP3,000.00活動費將不獲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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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查詢資料: | 電郵:studentblog@dses.gov.mo
電話:(853) 28345403
傳真:(853) 28322340 |
註:
1. 大學生中心
地址:澳門荷蘭園大馬路68-B號華昌大廈地下B座
開放時間:星期二至六11:00至20:00
(中午不休息,星期一、公眾假期及豁免上班日休息)
2. 報名、文件遞交及面試日期以澳門時間作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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