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由2019年1月7日起,有關至叻星計劃的活動領取規定已作出修訂,新增一項“倘若同學以不誠實的行為取得至叻星分數,一經發現將被取消相關的至叻星並予以電郵警告,且違紀學生將被取消參加該學年由學生事務部主辦的暑期交流計劃的資格。此外,學生事務部將保留向違紀學生提起學生紀律程序的權利。”
至叻星計劃的活動領取規定之規條:https://www.um.edu.mo/sao/sds/std/sps/cn/sds_awarding_rules.php
如有任何疑問,請電郵至sp.enquiry@um.edu.mo 或 致電 8822 4821
謝謝垂注!
全人發展_學生發展處
謹啟
2019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