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比賽規章
1. 比賽地點:奧林匹克體育中心游泳館50米池舉行(水深2米)
- 以25米橫池進行,不設出發台,允許池邊跳水或水中扶池邊出發;
- 參加者在報名前,應根據實際能力並建議到有關場地先練習體驗。
2. 比賽項目:
- 個人項目:25米自由泳、25米仰泳、25米蛙泳、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
- 家庭親子項目:
- 家庭二至四人組100米自由泳接力(不分年齡及性別)
- 隊伍組成:至少包括一名成人(2002年或之前出生),其他三名成員所有年齡組別均可
- 二人組隊為接力順序為50米‐50米或25米‐75米;三人組隊為接力順序為25米‐25米‐50米;
- 親子青少年組 2x25米自由泳接力(不分性別)
- 隊伍組成:一名成人(2002年或之前出生)和一名有親子關係的兒童或青少年(2003年至2014年間出生);
- 隊伍分組:按章程兒童組及青少年組進行分組,例:一名成人與一名於2011年出生的兒童組隊,組別為親子兒童b組;一名成人與一名於2006年出生的青少年組隊,組別為親子青少年b組。
3. 游泳規則:分組手動計時決賽,不同年齡組可編排同組作賽,成績按組別排序。游泳項目基本參考國際游聯規則,允許池邊跳水或水中扶池邊出發,不能全程潛泳,能在本線道內不靠外物協助下安全完成全程為大原則。
4. 報到檢錄:參加者必須於比賽開始前30分鐘到達奧林匹克體育中心游泳館報到。 |